HR们都知道,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在初次招录劳动者时,约定的彼此考察的期限。在司法审判实践当中,由于许多用人单位对试用期认识不够充分,在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时,存在诸多与法律之规定相冲突的地方。
原来,小小的微信聊天表情符号,也会成为法官判案的“呈堂证供”,因为表情包而陷入的纠纷案可不少,到底怎么回事?一起来了解下
“下班紧盯微信也算加班”引发“打工人”广泛共鸣。身处职场,如何看待“隐形加班”?“打工人”合法权益该如何维护?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