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最新减负政策: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明确,11月1日起施行
对我市确定的各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单位、个人,尽量通过网上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缴费业务,未能按时办理的,可以在调整为不属于中高风险地区的次月起3个月内补办补缴,此期间不加收滞纳金,视同正常参保缴费,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
2022年4月30日期间全省参保单位统一阶段下调工伤保险费率50%比例,预计一年可减轻企业缴费成本约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