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开展共享用工,进行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对解决用工余缺矛盾、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和稳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0年7月30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试行两年。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件在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一年。在开展以工代训工作过程中,如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