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已经开始了,为了更好更切实的减轻企业的重担,经国务院同意,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这里有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你想了解相关的问题吗?快来阅读领取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针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问题,发出以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