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工伤生活护理费(添加小善二维码,回复【工伤保险】领取官方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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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能自理 |
大部分不能自理 |
部分不能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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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增加394元 |
增加315元 |
增加236元 |
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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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增加133元 |
增加106元 |
增加80元 |
关于2023年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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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3920元/月保底 |
3136元/月保底 |
2352元/月保底 |
关于调整2023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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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增加200元 |
增加160元 |
增加120元 |
关于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1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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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调整到3767元 |
调整到3013元 |
调整到2260元 |
关于江西省2023年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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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调整到3535元 |
调整到2828元 |
调整到2121元 |
关于2023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0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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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3287.5元/月 |
2630元/月 |
1972.5元/月 |
关于调整2023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豫人社办 〔2023〕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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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3738元/月 |
2990元/月 |
2243元/月 |
关于调整2023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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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增加142元 |
增加113元 |
增加85元 |
关于调整2023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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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调整至3538元/月 |
调整至2830.4元/月 |
调整至2122.8元/月 |
川人社规[2023]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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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增加460元 |
增加340元 |
增加220元 |
关于2023年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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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
标准为4420元 |
标准为3536元 |
标准为2652元 |
关于调整全区工伤(亡)职工伤残津贴、 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待遇标准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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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每月3839.5元 |
每月3081.2元 |
每月2322.9元 |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规范性文件10-308〔2023〕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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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调整到3786元 |
调整到3029元 |
调整到2272元 |
关于调整我省2023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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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
调整至3802元 |
调整至3042元 |
调整至2281元 |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3〕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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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1、符合2022年待遇调整范围的,增加279元 |
1、符合2022年待遇调整范围的,增加221元 |
1、符合2022年待遇调整范围的,增加177元 |
关于调整2022年和2023年自治区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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