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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世分享:临时工到底要不要缴社保?看了这篇你就明白了

日期:2020-09-03

最近有人和善世闲聊,说他工作了八年,到合同到期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养老金、医保等社保都没有缴纳。

一问,才知道公司不给临时工缴纳社保,这样的做法对吗?呵,你可千万别被老板骗了,这种情况应该缴社保的!

我国其实没有临时工的称呼,我们常规理解的临时工应该是指用工时间比较短的员工而已。

临时工?法律上不存在的从法律角度来说,现在没有临时工这一种说法了!

目前我们主要是分为全日制员工以及非全日制员工两种。而这两种员工确实是存在着区别:

1. 全日制员工

全日制员工是指公司或者企业是应该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且全日制员工是可以有试用期的。

而全日制员工最后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劳动合同里面,应该非常清楚的表达出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而且对于全日制员工,在工资发放方面也是有要求的除了按月发放之外,加班费以及带薪年假也是必须要有的。
2. 非全日制员工

对于非全日制员工来说,公司是可以不用跟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的,只需要有口头协议即可。这样自然也不用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

当然,虽然法律上不存在,但是口语上还是存在的。

二、临时工的4种主要情形

一、与临时工存在聘用关系,双方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若临时工与企业: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按月定期支付报酬。
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

举例来说:

公司的保洁、保安人员,虽然这个岗位人员变动性很大,但是如果公司平时就固定存在这个岗位,并且员工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存在实际雇佣关系并且有一定连续性,应该按照工资薪金处理,并且需要给这些员工缴纳社保,当然如果这些员工已经其他单位交过一份了,就不需要再重复交纳。

二、与临时工不存在聘用关系,临时工提供劳务,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如果临时工与企业: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没有与单位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

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

比如:

企业办公室等房屋装修,请来的粉刷工,油漆工,搬运货物临时找来的搬运工,企业一般是不会固定设置这些岗位,员工提供的也不是连续性的服务,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

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是和工资薪酬分开。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

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提供社保。

三、被劳务派遣员工

被劳务派遣的员工的社保应该由谁缴纳关键要看当初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合同是如何签订的。
如果合同中约定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劳务费,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给被派遣员工工资,并且缴纳社保的,那么该情形下用工单位与被劳务派遣的员工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也不需要承担社保,并且如果被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可以一旁协助。

主要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可以和用工单位协商赔偿事项。

四、退休返聘的员工
退休人员返聘分两种情况:
1、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基本工资收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同时满足以上4个条件,则退休返聘人员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2、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已累计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退休后再任职是不需要再缴纳社保。

所以无论是按照“工资薪金”还是“劳动报酬”,企业都不需要再考虑要为退休返聘员工缴纳社保的。

上述临时工的几种情况,想必善世都已经说清楚了。

三、总结

1.现在已经没有了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只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用工之分,除非全日制工(也就是小时工)不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以外,其它用工形式单位依法都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保证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待遇。

2.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