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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福建省、陕西省社保缴费基数最新政策

日期:2024-08-09


POINT 01

上海市

上海人社于2024年7月31日发布《本市调整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6921元/月,下限调整为7384元/月。上海2023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307元/月。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ceCiMkfZpOzDyJzB7gtKbg

POINT 02

福建省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7月12日发布《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2164元/月执行、下限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60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和我省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二、2024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2164元/月、下限按4433元/月执行。


原文链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_ 社会保障 _ 省人社厅 (fujian.gov.cn)

POINT 03

陕西省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于2024年7月23日联合发布《陕西省 关于明确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相关参数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根据统计数据,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180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我省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73540元,下限标准为54708元。


原文链接(陕西省关于明确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相关参数的通知 (si12333.cn)


本文综合各地人社部门官网及公众号、人社通律临‌编写,仅作分享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