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相关单位:
为优化我市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以下简称参保证明)打印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765号国务院令)相关规定,现就打印参保证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在我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二)依法需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提供相关单位或个人参保证明的行政部门、司法机关;
(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提供相关单位或个人参保证明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打印方式
(一)参保单位线上可通过重庆市政务服务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等渠道自助打印本单位的单位参保证明;线下可在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前台申请打印参保证明。同时,在征得参保职工同意的情况下,参保单位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打印本单位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个人参保证明。
(二)参保人员线上可通过重庆市政务服务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渝快办”APP、“重庆人社”APP等渠道自助打印本人的个人参保证明;线下可在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服务合作银行网点前台以及设立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的社保自助一体机打印个人参保证明。
(三)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因履行工作职责依法申请打印单位或个人参保证明的,向所涉及单位或个人的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三、打印流程
(一)线上打印流程。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注册并登录上述网上业务经办平台,查找进入“单位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或“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模块,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打印的证明类型,录入险种、起止时间等信息后即可预览或下载相应参保证明。
(二)线下打印流程。
1.对需要打印参保证明的参保单位,应填写《重庆市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单(单位)》(附件1),授权办理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打印参保证明。
2.对需要打印参保证明的参保人员,应由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打印参保证明。参保个人因各种原因无法亲自前往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持委托人出具的《重庆市委托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单(个人)》(附件2)、委托人和受托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3.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因履行工作职责依法申请打印单位或个人参保证明的,应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工作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查询目的和法律法规依据。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要求打印参保证明的申请后,核实有关情况,为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打印参保证明。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要求打印参保证明的申请后,核实有关情况,并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按照规定的查询对象,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提供。
6.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打印参保证明的申请后,原则上应即时办结。对情况较复杂,需要进一步查实相关信息后方能打印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证明样式
通过上述方式打印的参保证明记录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基本情况,为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统一通用社保参保证明样式,自带电子签章,无需加盖业务鲜章。单位参保证明分为《重庆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附件3)和《重庆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参保人员明细》(附件4);个人参保证明分为《重庆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附件5)和《重庆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历年)》(附件6)。参保证明表格带有验证二维码和随机验证码。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及参保证明使用部门可扫描二维码或登陆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onlinehall/nethall/pc/cqzhrs/onlineoffice/InsuredPrint使用验证码,在有效期内查阅该份参保证明电子档,以验证纸质参保证明的真伪。
五、其他
各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参保证明自助打印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通过线上渠道打印参保证明。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对打印的参保证明有疑问的,向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做好核实和解释工作。
相关附件资料可扫码添加小善领取:
1.重庆市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单(单位)
2.重庆市委托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单(个人)
3.重庆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
4.重庆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参保人员明细
5.重庆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
6.重庆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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