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媒体中心 最新用工政策

河南省最新通知:《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4-01-18


豫政〔2023〕4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6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6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6元。行政区域类别见附件。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点击阅读更多文章:


河南最新公布: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河南省高院20个关于劳动争议疑难问题解答
企业补贴政策:2023河南省稳岗扩岗政策(含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