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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回顾 | 2023年11月人力资源政策热点(含文件下载),事关社保、医保、工伤...

日期:1900-01-01


本期目录

(下滑可滚动)

一、社保

1. 上海《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2. 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福利待遇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23〕187号

3. 京冀雄签署疏解单位社保经办服务合作协议

4. 天津市《关于社会保险费缓缴补缴的温馨提示》

5. 山西省《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6. 江苏省《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二、医疗保险

1. 四川省《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川办发〔2023〕38号

2. 江西省《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目录(2023年)》赣医保字〔2023〕32号


三、工伤保险

1. 江西省《关于江西省2023年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的通知》

2. 上海市《关于本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的试行意见》

3. 上海市关于执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 上海市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31号)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调整2023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83号)

6. 安徽省《关于推进补充工伤保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7. 海南省《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

8.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2023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9. 安徽省《关于统一公布安徽省工伤保险业务咨询电话的公告》


四、养老保险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公布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85号

2. 山东省《关于公布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08号


五、工资

1. 甘肃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83号

2. 吉林省《关于发布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210号

3.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23》31省平均工资公布


六、企业补贴

1. 天津市《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2. 深圳市《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


/////

以下是核心内容


01

社会保险



1、上海《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将当前社保经办机构先核定应缴费额、再推送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执行时间:自2023年12月1日起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sbf/202311/t469352.html



2、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福利待遇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23〕187号


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2998元/月,下限标准为4408元/月;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确定为7953元/月;行政、事业单位去世人员丧葬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辅助器具配置费、丧葬补助金、生活护理费等待遇的计发基数为9885元/月;男职工一次性护理补助金按6301元计发。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hrss.nx.gov.cn/xxgk/zcj/zcfg/tfwj/202311/t20231117_4354075.html



3、京冀雄签署疏解单位社保经办服务合作协议


北京市、河北省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与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共同签署《京冀雄协同做好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合作协议》,明确5个方面合作内容,逐步实现京冀社保经办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均等化服务。


同时,加快推进京雄社保服务事项同城化办理,将北京社保经办业务系统终端和自助办理终端延伸至雄安新区,支持疏解单位和疏解人员高频事项异地互办、个性事项异地受理。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s://banshi.beijing.gov.cn/changpinggonggao/202311/t20231113_427981.html



4、天津市《关于社会保险费缓缴补缴的温馨提示》


缓缴单位最迟补缴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费的时限为2023年底。缓缴单位按规定时限补齐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未按规定时限补齐的,应从补齐缓缴最后期限的次月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特别提示:

2023年12月结算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16时。(《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期的通知》)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s://hrss.tj.gov.cn/zhengminhudong/rdwtjd/shbz/202311/t20231116_6457870.html



5、山西省《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优化调整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实行用人单位和个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此次实行自行申报主要是针对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其他补充社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用人单位及职工;以及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病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执行时间:自2023年12月1日起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s://rst.shanxi.gov.cn/zwyw/zcfg/bmwj/202311/t20231118_9429106.shtml



6、江苏省《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将此前实行的用人单位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缴费工资,再依据两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用人单位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执行时间:自2023年12月1日起。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art/2023/11/20/art_22437_1121.html



02

医疗保险



1、四川省《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川办发〔2023〕38号


建立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设立省级统筹调剂基金,逐步统一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逐步统一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缴费年限等。


执行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s://www.sc.gov.cn/10462/zfwjts/2023/11/10/c9df675e0a2b487fb8c0f04a35b3e5af.shtml



2、江西省《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目录(2023年)》赣医保字〔2023〕32号


本次通过实施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目录“提质扩面”,共将4369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其中甲类3009项,乙类1360项;


将192个新增申报医疗服务项目动态评审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如“电子耳蜗植入术”“肢体肿瘤切除重建翻修术”等;


将我省7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帮扶的心血管科、呼吸科、神经科、肿瘤科、中医科等10个临床科室涉及的1652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其中甲类996项,乙类656项;

对赣州和在昌省直医疗机构调价的155个手术类项目、84个治疗类项目和23个中医类项目,共计262个医疗服务项目,由乙类支付调整为甲类支付。


执行时间:自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ybj.jiangxi.gov.cn/art/2023/10/26/art_27600_4643420.html



03

工伤保险



1、江西省《关于江西省2023年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的通知》


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0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2元;三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8元。


生活护理费标准统一调整到3767元、3013元、226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其配偶每人每月增加58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3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01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86元。


执行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www.jiangxi.gov.cn/art/2023/11/10/art_54443_4676185.html



2、上海市《关于本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的试行意见》


用人单位可以为其使用的超龄就业人员和实习生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


执行时间: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s://rsj.sh.gov.cn/cmsres/25/2591b9a9b7d24bc08d4afbc88d25dca3/bdee8190b4e98e63ebd951df81e1ea65.pdf



3、上海市关于执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应当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从业人员因病情变化被多次诊断、鉴定为同一职业病的,应以首次被诊断、鉴定之日作为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起算时点。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关系自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起生效。


执行时间: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11月30日。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31115/c8d4cdb71d4a4a729909160dcfdd8a7d.html



4、上海市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31号)


对材料齐全的住院工伤康复申请,由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初审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后,组织工伤康复专家对工伤人员是否具有康复价值进行评估,并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确认意见后送达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近亲属以及工伤康复定点机构。情况特殊的,作出确认意见的时限可以延长15日。


《办法》规定,工伤康复人员停工留薪期满但住院工伤康复计划尚未结束的,可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直至住院工伤康复结束。


执行时间:自2023年12月1日起,有效期至2028年11月30日。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s://rsj.sh.gov.cn/tshbx_17729/20231120/t0035_1419591.html



5、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调整2023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83号)


一至四级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26元、119元、112元、105元。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月标准分别增加142元、113元和85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36元。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rst.gxzf.gov.cn/zwgk/xxgkzcfg/fgfxlm/t17485345.shtml



6、安徽省《关于推进补充工伤保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是明确参保范围:扩大至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其他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二是完善参保方式:明确补充工伤保险参保主体为用人单位、属地管理权限和承保机构条件。


三是确定缴费标准:明确用人单位、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建设项目缴费标准。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四是明确待遇项目:明确补充工伤保险待遇赔付项目和参考标准。


五是细化赔付和鉴定规定:明确补充工伤保险伤害确认赔付情形和劳动能力鉴定有关规定。


执行时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s://hrss.ah.gov.cn/public/6595721/8789353.html



7、海南省《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


在我省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愿为本单位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为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应当持三方实习协议、见习协议、用人协议以及参保人员花名册等至用人单位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


执行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hrss.hainan.gov.cn/hrss/gfxwj/202311/ce97edcd4f114c8991c37e703f6bc270.shtml?ddtab=true



8、天津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2023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是在职伤残津贴按月分别增加:一级180元、二级170元、三级160元、四级150元。二是退休工伤人员补贴按月分别增加:一级60元、二级50元、三级40元、四级30元。三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分别增加:配偶74元、其他供养亲属55元。


执行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11/t20231124_6465167.html



9、安徽省《关于统一公布安徽省工伤保险业务咨询电话的公告》


全省各市、县(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业务咨询电话统一公布如下。参保单位和职工可继续通过12333电话咨询,也可根据咨询内容拨打相应电话。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s://hrss.ah.gov.cn/zxzx/gsgg/8788661.html



04

养老保险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公布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85号


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6629元/月,即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到“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使用该数值计算。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rst.gxzf.gov.cn/zwgk/xxgkzcfg/fgfxlm/t17497387.shtml



2、山东省《关于公布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08号


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除菏泽市之外的15市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按照7468元执行。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378/202311/f0581bc1-bdad-47eb-b692-e962c796518b.shtml



05

工资



1、甘肃省《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83号


一类地区:20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21元)

二类地区:196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20.5元)

三类地区:19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20元)

四类地区:18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9.5元)


以上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s://www.gansu.gov.cn/gsszf/c100055/202311/173789968.shtml



2、吉林省《关于发布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210号


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7%

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中线(基准线)为5%

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3%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311/t20231115_8837373.html



3、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23》31省平均工资公布


2022年,在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西藏、青海、宁夏共计9个省份,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过“国家线”(114029元)。


其中,上海和北京两地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过20万元,在各省份中遥遥领先;西藏位列第三位,年平均工资超过15万元;天津、浙江、广东、江苏位列12万元一档。

原文链接: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83149641537651510&wfr=spider&for=pc



06

企业补贴



1、天津市《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本市参保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


执行时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11/t20231108_6451336.html



2、深圳市《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


《办法》重点围绕深圳市“20+8”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重点行业和社会民生重点领域开展培训。11月15日起,企业、机构、个人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执行时间:自2023年11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政策原文文末领取

http://hrss.sz.gov.cn/xxgk/zcfgjjd/zcfg/rcfw/content/post_10934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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