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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布:2023年度(2023年7月)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日期:2023-11-23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7310-36549
(注1

16%

8%

10%

2%

0.5%

0.5%

0.16%-1.52%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7310-36549

个体业主缴付16%

个人(包括业主)缴付8%

个体业主缴付10%

个人(包括业主)缴付2%

个体业主缴付0.5%

个人(包括业主)缴付0.5%

个体业主缴付0.16%-1.52%

灵活就业人员(含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7310-36549

24%

11%

——

——

(注2

注:
1.
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2.
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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