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
女职工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自2022年起,全国各省市都在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很多省市都延长了产假、陪产假。
大家都知道,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可以通过生育津贴的形式进行报销,但还有不少人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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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奖励的产假能否由生育津贴支付呢? -
延长的产假天数怎么发放工资?可以不发吗? -
女员工提前结束产假上班,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近期,广东发文明确了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赶快来看看~
政策原文:
http://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gfxwj/content/post_4082488.html
一、奖励的产假能否由生育津贴支付?
首先,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不一样的:
(1)产假工资领取前提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
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
▼ 计算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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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产假工资,企业不用再为员工重复支付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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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产假工资,采用就高原则,用人单位需要补差额发给个人。
(2)重要提示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政策原文:
http://www.gd.gov.cn/zwgk/wjk/zcfgk/content/post_2532570.html
政策原文:
http://www.gd.gov.cn/zwgk/wjk/zcfgk/content/post_2532357.html
二、延长的产假天数怎么发放工资,可以不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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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所称女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
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按照女职工应得的全部劳动报酬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
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女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计算。 -
女职工享受假期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照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政策原文:
http://www.gd.gov.cn/gkmlpt/content/0/145/post_145699.html#6
三、提前结束产假上班,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那女员工提前上班,企业需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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