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社保领域多变,多地发布红头文件宣布社保税征!社保税征后,企业有必要全面了解此次社保征管模式的调整对企业运营和用工成本带来的影响,以及如何去做社保合规筹划。
从长期来看,企业合规缴纳税费一定是未来方向。企业要未雨绸缪,避免将来因合规带来的成本波动和经营风险。逐步从从被动侥幸的「消极合规」走向主动设计的「积极合规」。
很多人就问了,企业如果按职工实际工资足额缴纳社保,用工成本将达到35%,有没有合理的筹划空间呢?实际上用工模式决定个税和社保缴纳方式,了解了不同用工模式,我们自然就知道社保筹划的方向和难点了。
今天善世在这里跟大家说说社保税征那些事。
01
企业不同用工模式分析
图片来源:税东家
从上面几种用工关系我们可以看出,解决用工单位社保压力的用工方式无非就只有两种:
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外包合作
01 非全日制用工模式下不要求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保,社保个人自愿缴纳,用工单位只需购买工伤,或者也以商业意外险方式补充替代。
02 劳务外包合作方式将雇佣关系改为合作关系,不存在用工单位社保责任,单位只需要支付劳务的成本费用即可。例如:企业将业务外包给个人,如销售代理等,个人属于挣外快干兼职,企业不需要给兼职员工交社保,而个人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税,企业代扣代缴。
或者企业将业务外包给个体户,个体户属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体户自行申报个税,自己办理社保。
当然,也有提供学习机会聘用实习生、返聘退休人员、聘用停薪留职人员等方式,这些方式都不需要企业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但这些毕竟不是主流。
02
企业税社保筹划操作
通过上面的陈述大家可以发现,目前很多所谓用工成本筹划的突破口就是业务筹划,在用工模式上的结合使用,多元化用工。
01 设立风险防火墙,约定风险模式
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岗位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把社保风险转移到劳务派遣公司,双方约定风险模式。这种方式一方面受到比例限制(被派遣劳动者占用工单位总人数不超过10%)。
02 向非全日制用工转化
非全日制用工虽然社保问题不突出,但是这种用工模式在界定上非常严格,而企业用工真正符合非全日制形式的并不是太多,比如用工较多的建筑劳务,农民工哪里能达到其每周不超过24小时的时间限制。
03 雇佣改合作模式
这其实就是是现在灵活用工的重点应用方向,雇佣关系改合作关系。合作关系下社保问题解决了,但是成本发票问题又冒出来了,劳务报酬较高预扣率的个税问题又凸显了,面对分散的合作对象,发票和个税代扣问题难以解决。
为给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实施全方位的服务,灵活用工平台相继出现了,平台公司采用源头代征的方式(和税务局签订代征协议),通过个体户模式(批量注册)解决劳务报酬个税问题(个体户可按经营所得并核定个税),通过与善世灵活用工平台合作模式的建立,由我们解决用工单位的发票问题。
这种模式是符合多方利益的,新业态的经济平台解决了社保、成本发票、个税代扣难题,劳动者解决了提供发票的难题,税务局解决了征管成本问题。
但灵活用工也不能滥用,善世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在使用的时候注意:
务必要有真实的劳动用工场景发生
个别公司试图通过灵活用工的形式,规避税收,进行利润转移。只是通过开具相关发票,而没有实际的劳动用工发生,此种行为是具有较大的税务风险的。
平台类(社交电商、直播、外卖、健身、家政、设计、保安、教育等)、销售类(微商、信用卡分销等)、咨询类(顾问、咨询、医生、知识分享、人力资源公司等)等的行业较适合灵活用工模式。
个人社保缴纳
需要和员工协商沟通清楚利弊,员工同意后,员工可通过灵活就业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去自行进行社保的缴纳。
*善世(广东)企业服务外包有限公司致力于为企业、政府、事业单位等提供人力资源外包(HRO)和业务外包(BPO)服务,公司注册资本2100万元,总部设在广州,已在深圳、肇庆、湛江、汕头、南宁、北京、上海、佛山、香港、芜湖、九江、吉安、海口、重庆、南通等地设有分公司或关联公司,已累计服务数百家企事业单位超30万人。善世现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理事单位、广东省人才开发与管理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全国战略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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