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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就业措施再细化 重点群体就业政策加速落地 | 政策汇编

日期:2020-04-29

受疫情影响,今年一季度全国城镇新增就业229万人,同比减少95万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但在各项稳就业政策推进下,就业形势正在逐步回暖,3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5.9%,环比呈现小幅回落。

为进一步推进稳就业形势不断向好,中央和地方政府再次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细化政策措施,推动稳就业政策加速落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门近日发文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提出对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以及护士、渔业船员、执业兽医、演出经纪人员、专利代理师等职业资格可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在地方层面,北京近日出台九条新措施,包括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50%上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对中小微企业实现100%返还;加大培训支持力度,对科技创新、城市运行保障、生活性服务业等领域,给予参训职工每人最高4540元的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免费为民生保障类企业和有闲置人员的企业搭建互助通道,为重点企业输送共享用工等。

河南也发布了优化企业金融服务、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加大投资创造就业等28条稳就业举措。

在这些进一步细化的新政策中,加大重点地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力度,拓展就业新渠道成为要点。例如,深圳近期出台稳就业21条措施,聚焦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包括,对高校毕业生的扶持范围扩大至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加大对毕业学年困难学生的就业扶持,提高求职创业补贴标准;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补贴标准从3000元/人提高到5000元/人等。

浙江省稳就业也重点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困难群体等。计划今明两年,国有企业拿出不少于50%的新增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2020年新开发1万个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受疫情影响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为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包括河南、河北、浙江、山东、江苏等省市都新出台政策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以及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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