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媒体中心 媒体中心

欢迎回来!武汉人员回广州,这些信息要知道!

日期:2020-04-13

4月8日零时起,武汉市解除离汉通道管控措施
武汉重启,好久不见,欢迎回来!

武汉的朋友回广州应该怎么做?

些信息要知道


根据3月22日发布的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
外地人员及本市居民抵穗当天
应及时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申报
或向所在单位及社区(村)报告

★ 湖北低风险地区持湖北健康码绿码人员可有序来穗返穗,高风险地区和中风险地区人员、持红码或黄码人员以及未申报湖北或广东健康码人员不得来穗返穗,擅自来穗返穗人员抵穗之日起进行核酸检测和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14天后无症状且再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可解除医学观察。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食宿费用自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违反规定的,转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承担相应责任。


来看看
广州部分区的最新情况

0
1
越秀区

4月8日,越秀区公布了对于武汉来穗返穗人员健康管理的做法。对于4月8日后湖北、武汉新抵穗人员全面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

对持“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穗康码”蓝码)人员,未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者,抵穗当天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免费核酸检测;能提供近7天核酸检测报告者,鼓励引导在抵达越秀区当天再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或建议抵穗后7天内再检测一次核酸。(具体戳我

0
2
天河区

8日起武汉人员回广州天河,需提前三天进行健康申报,并提供绿码+核酸检测报告。

员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天河区将做好武汉来穗返穗人员健康服务 ,各街道将组织社区“三人小组”主动排查,将武汉返穗人员纳入网格化管控。

持“湖北健康码”红码和黄码人员,以及未申报广东省和湖北省两省健康码的武汉来穗人员,及时安排核酸检测,由街道组织“三人小组”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4 月8日前武汉返穗人员已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应继续按照规定完成隔离。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社区和村改制公司防控组关于全面落实武汉来穗人

4月8日后(含 4 月 8 日)持绿码的武汉来穗人员应在返穗前做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在返穗前至少连续 3 天在 “穗康码”或“粤康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抵穗时应到所在社区居委会主动登记,并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4月8日后(含 4 月 8 日)持绿码(或“穗康码”蓝码)的武汉来穗人员完成健康申报并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的,可持健康码绿码作为在穗返岗通行证明,“三人小组”可建议该类人员抵穗后7天再检测一次核酸。

4月8日后(含4月8日)持绿码(或“穗康码”蓝码)的武汉来穗人员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的,由社区“三人小组”护送其回居所,并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在取得核酸检测报告前应居家不得外出,首次核酸检测 7 天后,“三人小组”可建议该类人员再检测一次核酸

0
3
白云区

白云区将强化重点地区的人群健康服务,4月8日后回到白云的武汉籍贯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结果。如若不能提供,将为其做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之后可回到社区和村。

0
4
黄埔区

黄埔区要求4月8日以后回到该区的武汉籍贯人员,提供最近一次(7日内)核酸检测的结果,如若不能提供,黄埔区将为其做核酸检测

0
5
从化区

从化区要求武汉返从人员离汉前做一次核酸检测,抵从后提供检测报告



0
1

返粤前↓↓↓


☑ 联系在粤居住社区或工作单位,告知抵粤出行方式、到达时间和健康状况。

☑ 抵粤前7天到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存留备查。

☑ 在粤省事微信平台注册广东粤康码并连续申报至少3天的健康状况。

0
2
抵粤后↓↓

☑ 持“湖北健康码”红码和黄码人员,以及没有申报粤鄂两省健康码的武汉来粤人员,请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并严格进行集中隔离(特殊情况居家隔离)14天。

☑ 持绿卡人员,如未能提供7天核酸检测报告,需当天前往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能提供近7天核酸检测报告,抵达当地后7天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 出现发热症状或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立即转定点医院隔离救治。

0
3
返岗前↓↓↓

☑ 员工返岗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及核酸检测。

☑ 返岗当日实施“三个一律”:一律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重点提醒抵粤14天内除上下班外不得外出,不得组织、参与聚餐聚会;一律开展健康状况问诊,询问是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呼吸道症状;一律验证来粤人员健康通行码信息,指导每日在粤康码上申报健康状况。

☑ 未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者,当天安排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 提供了近7天核酸检测报告的,建议抵达当地后7天再检测一次核酸。

-END-
“解封”不是“解防”
零增长不是零风险
不能放松
继续做好防护

信息 | 文本内容来源:广州日报、南方+、央视新闻、人民网著作权归属原作者。如有疑问,请询问后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