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最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中的表述:3月8日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因此,妇女节放假属于“法定的半天节假日”,那么在这一天正常工作的妇女有加班费吗?
据《劳社厅函〔2000〕18号》文件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那么,劳动者具体有哪些法定假期?休假期间待遇如何支付?用人单位未安排休假会面临什么后果?对于这些问题,劳动关系双方应有清晰的认识。
1. 休息日属于无薪日
休息日又称公休假日,是劳动者满一个工作周后的休息时间。我国职工的休息时间标准为工作5天、休息2天。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按月发放工资时,休息日属于无薪日。但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上班又未给予调休的,应当按照200%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2. 法定节假日有不同类别
法定节假日包括全体公民法定节假日以及部分公民法定节假日。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全体公民法定节假日为有薪日,在这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出勤标准向劳动者发放工资;未安排劳动者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正常发放工资的前提下,额外支付三倍工资作为加班费。
3. 未休年休假可“额外”获二倍工资
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
年休假为有薪日,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按照休假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对于未休的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额外支付2倍工资。
温馨提示:我国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已经调整: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4.探亲假制度落实仍存难度
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享有的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
劳动者请休探亲假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所在单位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也就是说,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可以不安排探亲假。
二是申请休假的职工是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但是何为“固定职工”,法律并未作出相关解释。笔者认为,固定工应当是指目前所谓的“体制内人员”。
三是与亲属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这里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但是,探亲假的落实在实践中始终存在一定难度,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缺乏罚则规定,即当用人单位拒绝安排劳动者探亲假时,如何惩处用人单位,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而且,在公休日延长、交通运输快速便捷的情况下,如何认定“与父母或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这一假期享受条件,还存在很多困惑。
5.其他休息休假权利别忽视
除法定假日外,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可以申请病假,并享有相应的医疗期保护权利;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予停工留薪期。此外,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社会活动包括:
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
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
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
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
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整理来源:龙南市人民政府、人社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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