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题一:在上下班途中摔伤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在上下班途中摔伤,经交警部门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
热点问题二:办理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
1.参保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3.根据湘人社发〔2011〕91号文件规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热点问题三:怎么申报因病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长沙各区县(市)的参保人员,到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市本级参保人员在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1606房)申报(单位在职人员由单位盖章代为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或家属携带病历材料自行申报)。
因病提前退休申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进行申报;4月、7月、10月、1月,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进行医疗诊断,申报人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由本人按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病历资料、检查费用等相关资料及时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5月、8月、11月、2月,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申报人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按要求携带身份证件领取。
所需资料如下:
1.《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相关病情诊断材料原件(如:病历记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等);
4.精神病人需提交2年以上精神病类的服药记录或住院记录(注:相关申报资料均需归档,如有其他需要,请在就诊医院另行复印)。
来源:长沙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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