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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手册(2023版)第七篇:劳动规章制度篇

日期:2023-09-06



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手册

(2023版)

前  言

为进一步指导服务胶东经济圈企业正确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助力企业持续稳健发展,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优化城市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手册,供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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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可点击阅读)
一、劳动关系建立篇
(一)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
(二)企业与招用的退养人员等的法律关系
(三)企业与招用的退休人员的法律关系
(四)企业与招用的在校学生的法律关系
(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确认情形
(六)分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七)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建立时间
二、劳动合同管理篇
(一)劳动合同订立
(二)试用期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三、工作时间制度篇
(一)标准工时制
(二)特殊工时制
(三)加班加点规定
四、休息休假制度篇
(一)休息日
(二)法定休假日
(三)婚丧假
(四)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哺乳假
(五)老人护理假
(六)带薪年休假
(七)病假
(八)其他假期
五、工资福利制度篇
(一)工资构成
(二)最低工资标准
(三)工资如何支付
(四)工资支付形式
(五)企业未依法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
(六)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歇业期间工资支付
(七)防暑降温费
六、劳务派遣制度篇
(一)用工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
七、劳动规章制度篇
(一)劳动规章制度的性质和作用
(二)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三)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
(四)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五)劳动规章制度内容常见问题
(六)劳动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后果
八、集体合同制度篇
(一)提出要约
(二)产生代表
(三)集体协商
(四)讨论通过
(五)报送审查
(六)公示
九、新就业形态用工篇
(一)劳动用工
(二)劳动报酬
(三)休息休假
(四)集体协商
十、劳动争议处理篇
(一)劳动争议范围
(二)劳动争议处理途径
(三)劳动争议预防工作
(四)劳动争议协商和解
(五)劳动争议基层调解
(六)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
(七)常见问题

七、劳动规章制度篇

(一)劳动规章制度的性质和作用

1.劳动规章制度是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延伸和补充。

劳动规章制度可以对书面劳动合同和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或不够细化的内容做出规定,三者共同构成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利义务的内容。劳动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内部调整劳动关系的三大工具。

2.合法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劳动争议仲裁和人民法院裁判案件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二)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1.依法制定

用人单位制定、修改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和程序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2.履行民主程序

企业在制定、修改和决定劳动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3.公示告知

企业应将经合法有效程序制定、修改的劳动规章制度及时向全体职工进行公示,加强对劳动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确保广大职工了解掌握劳动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4.及时修订

因新法律、法规出台,修改不合法的内容;因无法满足管理实践需要,修改不协调的内容;因工会与职工建议,修改不适宜的内容。

(三)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

包括用人单位在组织劳动和进行劳动管理过程中制定的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管理规则及相关制度。

注意事项:

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合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应当起到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作用。

(四)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在劳动者存有过错的情况下,赋予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要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有合法的规章制度(内容合法、经民主程序制定、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2.违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违反的程度必须是“严重”;

4.解除前将理由告知工会。

(五)劳动规章制度内容常见问题

1.规定“旷一罚三”

加重了劳动者的违纪责任,违反公平原则,不具有合理性。超额扣减部分带有罚款性质,直接导致的后果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被不当减少,涉嫌侵害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被支持。

2.规定末位淘汰

末位淘汰不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故规章制度约定“末位淘汰”无效。

3.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规定特殊工时工作制

未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劳动规章制度中规定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均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劳动者有权依照标准工时制度的规定提供劳动以及核算加班工资。

5.请事假不发放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在劳动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者长期请事假的,不发放工资,是合法有效的。请事假期间,劳动关系依然存续,用人单位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六)劳动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后果

1.没有法律约束力的风险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产生拘束力。

2.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的风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支付经济补偿的风险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面临违法解除的风险

用人单位使用违反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的,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或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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