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红色预警,老板拒不停工怎么办?如果员工因暴雨迟到,扣不扣工资呢?
因为暴雨迟到扣工资违法吗?
有网友可能会说,这么大的暴雨,根本不能上班,冒雨上班万一发生危险更不值得了,所以企业不应该扣钱。
不过律师的看法是:
暴雨不等于法律上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暴雨的恶劣影响对于个人来说很难预见,但是否不能避免、能不能克服对自己的不利影响,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
给大家举个例子:
第一种情况
如果员工上班的道路上遇到危险或者道路已被淹没,不管是骑车、打车、坐公交等都没有办法通过交通工具正常到单位,就可以不去上班,用人单位也不能以旷工处理员工。
第二种情况
如果员工距离单位的道路没有受到暴雨的影响,但是员工仍然迟到或者不去上班,那么则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故不上班。
综上,员工是否迟到扣钱、员工能否拒绝上班,都要根据暴雨对于员工的影响来综合判断。
需要注意的是,有时候遇到恶劣的天气情况,相应的政府机构会发出通知,类似于企业可以组织在家办工及临时通知可以不上班的情况,这类情况员工就可以不去上班,如果没有相关文件的通知,那么员工不去上班就极有可能属于旷工行为。
提醒
如果暴雨达到了威胁生命健康的程度,劳动者有权拒绝,且不承担责任,如用人单位因此开除员工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因台风放假,企业能扣员工工资吗?
你觉得呢?
例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9条明确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很明显,因台风导致的停工时长符合该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当日工资。停工当天企业可以进行换休,但不能进行调休。在换休的情况下,只要一周工作没有超过40小时即为合法。
注意!员工工资不能随便扣
扣工资一向是敏感话题,毕竟涉及到员工的切身利益。
扣工资除非有法律依据,否则就属于违法,对此HR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基本工资不能随意更改
降低基本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双方需要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随意更改。
加班工资不能随意降低
1、如果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已作出明确约定的,应按照双方的约定计算加班工资;
2、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但没有约定加班工资基数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基数。如果劳动合同上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职务“岗位工资”、工资”等,应当以各个工资项目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而不能以其中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3、如果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酬没有明确,或者约定不明确,引发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协商协议;
4、如果集体合同(工资协商协议)、劳动合同均没有约定工资数额以及加班工资基数的,应当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收入作为加班工资基数。
用人单位不能因调整工作岗位,擅自给员工降薪
1、一般情况下,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但前提是该工作岗位与薪酬数额未写入劳动合同之中;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了薪酬,用人单位是无权擅自给员工降薪的;
3、一般来说,劳动者的薪酬是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变更劳动者的薪酬,尤其是减少薪酬,应经劳动者的同意,否则,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此外,用人单位要想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必须和员工协商一致。
迟到扣款有一定标准
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2、公司无权随便扣除员工基本工资。至于属于浮动绩效工资、奖金的部分,在双方合同具体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扣除;
3、如果员工的迟到行为没有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无权扣除员工工资。
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会降低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4、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未完成定额任务,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标准
《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由此可见,只要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或约定工作时间里正常工作了,无论他是否完成任务,都应当算作提供了正常劳动,公司就应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标准来支付他工资。
来源:本文综合央视新闻、人力葵花、i人事HR充电站公众号编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平台观点,仅作分享用途。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