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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O哲库原地解散,给的是经济补偿金还是赔偿金?-善世集团

日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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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OPPO宣布关停旗下芯片设计公司哲库科技(ZEKU)的业务,涉及解散人员3000人。5月14日晚间,腾讯科技从网络上获取到“哲库”裁员会议的视频,会议宣布公司解散的过程中,管理层多人哽咽落泪。

会议最后,哲库HR宣读了裁员补偿及离职流程。ZEKU给出的补偿方案还是十分良心:5月12日是最后一天工作日,当月工资全额发放,5月社保公积金正常缴纳,并提供N+3补偿。按照法律规定,其实需要按N支付即合法,+3可见企业的担当及对员工的关怀。

图 | 哲库四位高管出席,沉重宣布哲库解散


有人说,+3是为了更好地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是为了减少争议。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在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情况下,劳动关系是法定的终止,N也是法定的补偿,劳动者并没有议价权。

有媒体表述,网上说OPPO裁员3000人,显然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这个“裁员”的用词是错误的,解散公司,劳动关系是法定的终止,而裁员是劳动关系的解除,两者的适用规则、定性、程序等完全不同。

裁员、解散哪里不同

经济补偿金还是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裁员、提前解散的区别

裁员

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解散

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第五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的来说

裁员是主体还在,解散是主体不再存在(OPPO下面的芯片研发公司就是这样)。

裁员需要履行一些法定的程序,尤其是提前三十天说明以及裁员方案报备的法定程序,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2N的赔偿金。而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解散一般自公司的决策机构作出解散决定之日起,劳动关系即终止,没什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2N的说法;

不管是裁员,还是解散,都没有义务支付N后再支付+1或+2或+3等的义务,且两者都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劳动者没有拒绝的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经济性裁员中,有很多特定的劳动者受到特殊的保护,不得被解除劳动合同;

从合规保障、避免争议,尤其是避免裁员的程序、规则适用等风险的角度,裁员时可能会支付N+X的方式,但解散并不存在这样的担忧。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

支付情形

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如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等情形),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支付标准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月工资×补偿年限


——赔偿金

支付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支付标准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计算公式: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


划重点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不能同时存在的哦!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举个例子

情况一

小劳与A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5000元/月,现在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属于合法与小劳终止劳动关系,应当向小劳支付经济补偿金:5000元/月×3=15000元。

情况二

小劳与A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5000元/月,小劳怀孕刚满7个月时,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依据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A公司属于违法与小劳终止劳动关系,应当向小劳支付赔偿金:5000元/月×3年×2倍=30000元。


参考资料: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从OPPO旗下芯片公司关停,看裁员与解散公司的程序与补偿差别(飞劳动法|作者蔡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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