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路上受伤了,能申请工伤吗?工伤的几大误区不可不知
广州这段时间一直在暴雨,上下班的人得小心啦!
讲到上班就想起前些天善世小编听到一个同事打电话来请假,说上班的时候碰到暴雨,滑倒了,现在在医院。
那么问题来了,上下班路上摔跤了算是工伤吗?
这可不一定哦,虽然说的确工伤认定范围内有“上下班途中”这几个字,但是可不能断章取义,记住了,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但如果说是在下班途中顺路去买菜或者顺路去办别的事情的时受伤了,就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果本人要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能算作是工伤。
如果本人负非主要则无责任,且符合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范围,则算是工伤。
此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
案例:张某根据单位的私车公用政策购买自备小轿车一辆,上下班以及工作都自己驾车。某日上班途中,张某因闯红灯后避让不及撞坏道路的隔离栏,发生交通事故,后经交通部门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责。单位认为张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规定造成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应认定为工伤。
专家解读:违法受伤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伤情稳定后就可以享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
答案是:错的。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经过治疗、康复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作为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伤残待遇的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运用医学的方法、手段,对伤病人员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技术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待遇的依据。因此,一定要记得去鉴定哦!
停工留薪期一般多久?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误区三:退休前工伤、退休时仍在停工留薪期就没有工伤待遇吗?
答案是:错的。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月。
停工留薪期满经治疗伤情稳定了,经鉴定达到因工致残达到相应等级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退休前发生工伤且仍在停工留薪期的从业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影响其工伤待遇的继续享受。
误区四: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缴纳工伤保险吗 ?
答案是:错的。
招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费用。
误区五:工伤休息期间只有最低工资可以拿吗?
答案是:错的。
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且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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