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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人才,3月9日起可在海珠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

日期:2020-03-10


随着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权限向各区下放,海珠区率先出台区一级实施办法,3月9日起,正式受理海珠区人才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具体如何操作?

一、申领条件

凡符合本区引进人才需求,每年在本区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的,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领人才绿卡。


(一)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包括:


1.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入选国家相关人才支持计划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省(部)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和省级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


3.国家和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主要完成人,“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


4.在本市年度重点项目主要承办单位,或本市战略性主导产业重点项目主要承办单位,或本市认定的总部企业等,现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任职骨干技术岗位的人员。


5.广州市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广州市“百人计划”入选者,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以及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其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二)具有一定海外工作、学习和创新创业经历经验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包括: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或世界500强企业)从事3年以上研发、管理等工作并担任过中高级职务的人才。


3.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的领军型人才。


4.有丰富的海外创新创业经历,并在本市、区重点产业领域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区创业,有助于提升我区相关产业发展水平的领军型人才。


(三)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10年以上的专家。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具有双一流大学(A类和B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广州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人才。


(六)持有《外国专家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的高端外籍人才。


(七)工资性年收入达到6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2万元人民币以上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及外籍人员。


(八)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有关部门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九)依据《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海珠创新岛“1+6+1”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海发改规〔2019〕3号)评定的产业领军人才和产业精英。


(十)在以下单位任高层管理或骨干技术岗位的人员:


1.当年度海珠区重点建设项目、海珠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点项目业主单位。


2.海珠区总部企业、海珠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


3.海珠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


4.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琶洲核心片区(不含广州大学城)范围内的重点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企业。


5.海珠区重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享受待遇


随迁子女学前教育阶段,符合年龄要求的,具有报名参加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的资格;义务教育阶段,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按本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安排到公办学校(含民办学校政府统筹学位)就读;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在报考范围上享受与本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可将人才绿卡作为投资身份证明,依法申办工商营业执照。持有人为外国国籍、取得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或为港澳台地区居民的,投资兴办企业时,可持人才绿卡直接申办工商营业执照,无需再对其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公证、认证。


可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待遇并依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3〕28号)申请本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


对人才绿卡持有人实行居住地属地管理,人才绿卡持有人无须重复办理居住登记手续,职能部门及时跟进服务管理。


按《广州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穗财规字〔2019〕5号),取得绿卡的境外人才可申请大湾区个税补贴。


三、审核流程


网上申请https://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lk2.aspx


后台审核(区人社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


公安制证(市公安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窗口发证(申领人可选择现场或邮寄到付方式领证)


四、领取方式


为提供更高效服务,在人才绿卡领取方式方面增加邮寄服务,即申领人可选择现场或邮寄到付方式领证。


人才绿卡发放地址


1.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咨询电话:020-3437134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2:00-5:30。


2.广州政务服务中心琶洲分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66号中洲中心北塔二楼,咨询电话:020-8923120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下午1:00-3:00)。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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